申請設計專利時應備具申請書1份,說明書及圖式各一式2份,與相關證明文件。

  • 其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:
    1. 設計物品名稱。
    2. 設計人姓名、國籍。
    3. 申請人姓名或名稱、國籍、住居所或營業所;有代表人者,並應載明代表人姓名。
    4. 委任代理人者,其姓名、事務所。
  • 其說明書,應載明下列事項:
    1. 設計名稱。
    2. 物品用途。
    3. 設計說明。
    4. 圖式。
  •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:
    • 有委任代理人者,應檢附委任書1份。